酒駕醉駕如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黨員和公職人員一旦發生酒駕或醉駕,輕者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重者被追究刑事責任,并且還將面臨黨紀政務處分,現將酒駕醉駕如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匯總如下。
一、受行政處罰后如何處理
黨員或公職人員發生酒駕行為,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后,如何定性和處理?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黨員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當認定為其他違法行為,視情節給予警告至開除黨籍處分;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后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對于酒駕被行政處罰的行為,根據事實和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比如結合喝酒的原因、喝酒的時間、有無造成惡劣影響、酒精含量的高低、初次還是多次酒駕、工作一貫表現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以下簡稱《政務處分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公職人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公職人員形象,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政務處分?!墩仗幏址ā返谒氖艞l規定,監察機關可以根據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和情節,經立案調查核實后,給予政務處分。
二、不起訴、免除刑罰的如何處理
黨員或公職人員因為酒駕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醉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法院判決免于刑事處罰的案件如何定性和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規定,酒駕和醉駕面臨的處罰不同,酒駕通常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醉駕通常涉嫌危險駕駛罪,一般處以拘役,并處罰金。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規定,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對兩者均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判處免于刑事處罰?!饵h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當被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法院判處免于刑事處罰,黨員的行為應當定性為涉嫌犯罪行為,并給予黨紀重處分,即撤銷黨內職務以上的處分。
根據《政務處分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職人員因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處罰的,予以撤職;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開除。
三、被判處刑罰后如何處理
黨員或公職人員因醉駕或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應當如何定性或處理?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黨員犯罪,被判處主刑(含宣告緩刑);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的有期徒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因此,因醉駕或酒駕涉嫌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一般情況下都應當開除黨籍。需要注意的是,因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涉嫌的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如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適用黨紀處分時,經綜合考慮后對個別可以不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需要報請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根據《政務處分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公職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原則上都應當予以開除,但因過失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案件情況特殊,予以撤職更為恰當的,報請上一級機關批準后,可以給予撤職。
注: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五條規定,公職人員包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