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貫徹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之五聚焦突出問題 體現管黨治黨新實踐
學習貫徹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之五
聚焦突出問題 體現管黨治黨新實踐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發布時間:2015-12-21 05:45
不同時期黨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特點和問題各不相同,黨規黨紀就要順應形勢發展和實踐需要,不斷豐富完善。修訂黨紀處分條例必須堅持與時俱進,聚焦現階段突出問題,增強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黨章是黨的總章程,是全黨必須遵循的根本行為規范。所有其他黨內規則制度,都源于黨章這個根本,都是對黨章的延伸和具體化。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始終強調要學習黨章、尊崇黨章。立規修規必須體現黨章的原則和精神,把黨章規定具體化、制度化、程序化。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全面梳理并細化了黨章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特別規定違反黨章就要受到相應處理,以鐵的紀律維護黨章,把黨章的權威立起來。
在黨的所有紀律中,政治紀律排在第一位。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發展到一定程度,都會在群眾中和黨內造成惡劣影響,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說到底都是破壞政治紀律。這些年,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識模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好像違反政治紀律無所謂,只要“不貪不拿”就是好同志;有的黨員干部在會議上、文章中對中央的大政方針表示“堅決擁護”,但是飯桌上、私底下說的卻是另外一套。從查處的嚴重違紀案件看,往往政治問題和腐敗問題交織,經濟腐敗為政治目的服務。一些腐敗分子為了保住并攫取更大經濟利益,在政治上有更大的訴求,從而搞團團伙伙、搞小圈子,這對黨造成的損害更大,嚴重危害黨和國家政治安全。加強紀律建設,永遠要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決不能諱莫如深、避而不談。黨紀處分條例體現黨中央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的要求,對反對黨的領導,違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把拉幫結派、對抗組織等納入紀律處分范圍,用嚴明的紀律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全面從嚴治黨,首先是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的題,成效有口皆碑。不正之風是產生腐敗的溫床,頑固性、反復性很強。當前享樂奢靡問題在持續震懾和高壓之下改頭換面、轉入地下,稍微一松就會反彈回潮、又冒出新的一茬。作風建設必須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經常抓、抓經常,形成習慣。這次修訂黨紀處分條例,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紀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把享樂奢靡、公款吃喝、出入私人會所,以及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等“四風”問題納入違紀處理情形,體現了作風建設的實踐成果,也為糾正不正之風提供了紀律保障。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不是一陣風,就是要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把這些要求寫進黨的紀律,本身就是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有力舉措。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密切聯系群眾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最大政治優勢。新形勢下,黨面臨的最大危險,就是脫離群眾的危險,這直接關乎人心向背、關乎黨的執政基礎。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突出群眾紀律,新增了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等違紀條款,對破壞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用紀律保障黨的宗旨。
制度不在多,而在務實、有效、管用。要突出重點,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不斷扎緊黨規黨紀的籠子,使管黨治黨的尺子越來越清晰,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